[已转办] 请彻查鹿港所有楼房的底层业主侵占公摊的行为
已审核 2020-12-08 09:49:44
已受理 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20-12-09 11:43:17
已受理 太白湖新区管委会 2020-12-18 15:52:48
您好!经区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,位于鹿港小区7号楼二单元101室、102室,10号楼一单元102室,13号楼103室均存在阳台南侧铺装石板硬化道路的行为。工作人员现场责令鹿港小区物业企业对以上业主下达整改通知,要求业主限期自行拆除,恢复原貌。辖区大队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进,督促整改。您还可直接拨打区执法分局值班电话18678700609对该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。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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